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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法制前沿 >
  • 甘肃奖励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

    发布时间:2018-10-07 06:20:02来源:新华网 编辑:白彩玲

     

     

     

        中报网10月7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甘肃省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新闻发布会近日召开,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举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立破案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坚持发动群众,把全面加强宣传动员、广泛排查线索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和关键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努力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今年2月,我省发布《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开通举报电话、邮箱、网址,并出台举报人奖励办法,规定凡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到20万元不等的奖励,极大调动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积极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全省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5400多件,其中信件举报3870多件、电话举报730多件、网络举报140多件,部门移送650多件,其他50多件,目前已核查涉黑涉恶线索达430多件。其中,张掖临泽县吴某涉恶势力犯罪、白银王某涉恶势力犯罪、临夏东乡县马某某涉恶势力犯罪等一些重大案件的立案侦破,都得益于群众的举报。省扫黑办对张掖某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第一举报人奖励人民币4万元,对其他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白银市对某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临夏州对东乡县某涉恶势力犯罪的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为切实保护线索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消除群众后顾之忧、鼓励群众踊跃举报,近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监委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

     

    责任编辑:紫娴

     

        中报网10月7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甘肃省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新闻发布会近日召开,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举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立破案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坚持发动群众,把全面加强宣传动员、广泛排查线索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和关键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努力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今年2月,我省发布《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开通举报电话、邮箱、网址,并出台举报人奖励办法,规定凡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到20万元不等的奖励,极大调动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积极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全省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5400多件,其中信件举报3870多件、电话举报730多件、网络举报140多件,部门移送650多件,其他50多件,目前已核查涉黑涉恶线索达430多件。其中,张掖临泽县吴某涉恶势力犯罪、白银王某涉恶势力犯罪、临夏东乡县马某某涉恶势力犯罪等一些重大案件的立案侦破,都得益于群众的举报。省扫黑办对张掖某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第一举报人奖励人民币4万元,对其他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白银市对某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临夏州对东乡县某涉恶势力犯罪的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为切实保护线索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消除群众后顾之忧、鼓励群众踊跃举报,近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监委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

     

    责任编辑:紫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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