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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给行政执法带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9-03-23 08:57:01来源:兰州晚报 编辑:郭辉

     

         原标题: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 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中报网3月2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省将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示执法信息切实保障公众“四权”

         《方案》提出,2019年6月底前,省司法厅制定全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8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按照规范的标准和格式公示执法信息,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19年6月底前,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全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19年10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实际制定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制度。

         未通过审核的重大执法不得作出决定

         2019年5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019年6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责任编辑:紫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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