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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出售集体开发用地 村社长被移送公安机关

    发布时间:2019-07-23 08:41:00来源:凤凰网 编辑:郭辉

     

         1.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违规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长安镇中心学校组织部分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违规收取补课费27320元;2017年7月,该校安排6名教师在校外辅导机构授课,收取课时费5760元;2018年3月,该校动员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收受经销商回扣5600元。2019年4月,该校校长王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事业)处分,时任副校长成益林、教导主任邢宗昱受到党内警告、警告(事业)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甘州区新墩镇南闸村九社社长代建昌等人私分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11月,代建昌和本社部分社委、社员私自将本社已征用土地土方卖给他人,并私分所得资金52500元;2019年4月,代建昌等人擅自出售本社集体开发用地及已征用土地土方,将所得资金40000元在账外保管开支,并将其中的20750元私分。代建昌共计分得资金15500元。2019年6月,代建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南闸村党支部书记冯自虎、村委会主任王建平因监管不力,被告诫约谈。违纪资金已收缴。

         3.高台县巷道镇元号村文书贺建国虚报工程款问题。2018年11月,贺建国从元号村集体账户虚报打井工程款8400元,用于村委会开支6100元,剩余2300元由其个人保管。2019年4月,贺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保管资金已收缴。

         4.山丹县东乐镇西屯村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西屯村收取部分农户基础设施费共计29.7万元,未记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务,直接支付基础设施工程款。2019年5月,该村村委会主任梁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总支书记黄廷海、文书刘家被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紫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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