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公益慈善|
  • 旅游指南|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农科讲坛|
  • 文化艺术|
  • 直播窗口
  • 法制前沿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法制前沿 >
  • 甘肃省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再发力

    发布时间:2019-08-04 08:38:00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白彩玲

     

             中报网8月4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沈丽莉 实习生 杨珊)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由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牵头,与各市州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每个市州设立1家,三年内整合各县区政府出资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增信。

      为强化激励扶持,《实施意见》提出要对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补激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提升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

     

    责任编辑:紫娴

  • 关于我们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版权所有
  • 中国报道新闻社
  • 电子邮件:zgbdxws@126.com
  • 监督电话: 010-52872529
  • 法律专职律师:覃健
  • 主编:李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京ICP备15044995号
  • 公安部:京公安网安备:11011202001965号
  • 技术支持:兰州东方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