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公益慈善|
  • 旅游指南|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农科讲坛|
  • 文化艺术|
  • 直播窗口
  • 法制前沿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法制前沿 >
  • 甘肃:医师收受“红包”或被吊销执业证书

    发布时间:2019-08-22 08:47:17来源:新华社 编辑:白彩玲

     

       中报网8月22日讯  据新华社兰州8月21日电(记者梁军)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文明确,医师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情节严重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吊销其执业证书。

        根据《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除了收受“红包”,医师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或服务对象兜售商品、药品、器械等谋取私利的,或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虚假检查报告,伪造篡改销毁病历的,也将受到同等处罚。

        甘肃省卫健委规定,医师发生上述行为情节一般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医疗机构暂停医师6个月处方权;情节较重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执业活动,责令医疗机构暂停医师处方权;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务人员在诊疗用药中,不按照诊疗规范开具药品,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在处方点评及行政考核中给予通报的,应被责令个人或机构限期整改,构成违法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甘肃还对医院的“乱作为”划出红线。医疗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将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可重复使用的医用耗材按一次性材料收费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责令限期整改,构成违法的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行政机关查处。(完)

     

     

     

    责任编辑:紫娴

  • 关于我们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版权所有
  • 中国报道新闻社
  • 电子邮件:zgbdxws@126.com
  • 监督电话: 010-52872529
  • 法律专职律师:覃健
  • 主编:李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京ICP备15044995号
  • 公安部:京公安网安备:11011202001965号
  • 技术支持:兰州东方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