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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积极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18 09:54:17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编辑:张媛

     

         日前,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甘肃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各项职能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方面的独特优势和有效作用,依法帮助解决他们在权益维护、就业创业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诉求,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效能,确保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意见》从搭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平台、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政策宣传解答工作、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协调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五个方面提出,要积极创新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方式方法。

         《意见》要求,甘肃省各地要依托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联络点。有条件的市州、县区也可在当地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站(联络点)公示“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联通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多元化的法律咨询服务。

         《意见》指出,甘肃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与司法行政部门密切协作,开辟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退役军人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提供纠纷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各地可根据实际,协商确定建立派驻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到法律服务工作站(联络点)定期驻点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甘肃省要全面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登记备案制度、量化分析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四项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律师事务合作单位工作衔接配合,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高效开展。

         《意见》指出,甘肃省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专人作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联络员,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做好衔接配合。研究制定发展规划、重要制度和措施,安排部署、指导检查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联络点)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当地法律服务业务培训规划,不断提高法律服务队伍业务素质。

         《意见》要求,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引导、搞好总结评价、落实经费保障四个方面切实强化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保障。

    责任编辑:紫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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