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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陇剧在新时代焕发新魅力 《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7-29 08:53:07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王嘉娴

    陇剧,原名陇东道情,被誉为“陇上奇葩”,是首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保护和传承项目。陇剧是甘肃省地域艺术生态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品牌、最具标志性的文化形象,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坚定文化自信、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保护传承陇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24年7月26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保护传承陇剧的地方性法规,这为地方戏曲的“活态”传承发展作出了重要探索。

    明确立法目的,健全工作机制。《条例》明确加强陇剧保护传承,促进陇剧艺术创新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明确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陇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

    建立保护名录,加强宣传推广。《条例》明确陇剧资源调查工作,开展档案资料、口述历史、珍贵实物的征集、抢救和保护,建立陇剧档案资料库。规定加强陇剧的省际交流、剧种交流、国际交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展示优秀创作成果,提升陇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加强人才培养,助推艺术传承。《条例》鼓励完善陇剧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陇剧院团与大中专院校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支持传承人、艺术名家收徒传艺,鼓励陇剧工作者、民间艺人开展陇剧传承、创作指导等活动。

    推动创新融合,促进艺术发展。《条例》从学校宣传普及、理论研究、数字化建设、培育发展演播新业态等方面支持、引导陇剧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提出了鼓励社会参与以及多元融合的发展路径。(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季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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