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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天—会宁县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7-08-01 09:34:31来源: 甘肃日报 编辑:徐俊勇

     

      会宁县社会福利院悠闲生活的老人。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徐俊勇

      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徐俊勇

      阳光低保惠民生

      盛夏七月的会宁,气候清爽宜人。走进会宁县会师镇南十村旮旯社王海清的家,记者看到这是一间很简陋的租住房,但屋内收拾得整洁干净,桌子正中央摆放着主人的荣誉证书。

      77岁的王海清正在整理屋子,准备做饭。孙子孙女在会宁县城上中学,为了照顾孩子们,王海清从农村搬到县城居住,一家三口日子虽然艰辛,但在政府的帮助下,生活得很幸福。

      “儿子17年前患病去世,随后儿媳改嫁,老伴也在2012年因事故离世,如今,我带着19岁的孙子和17岁的孙女生活……”王海清向记者介绍他的家庭状况。

      如今,王海清一家三口享受农村二类低保待遇,月保障金额825元。“王海清老人家庭的确很困难,我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还增加了冬春生活救助,一年1500-2000元的补助标准,还有困难家庭慰问金以及农村养老保障金等。”会师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政府给的补助和生活保障金,可以给孙子、孙女交学费,给家里买清油、交房租。”说到这里,王海清脸上露出了笑容。

      据介绍,2016年,会宁县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160多万元,保障对象3600多户,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100多万元,保障对象3.2万户11.6万人。

      会宁县低保办负责人介绍说,今年的低保工作,会宁县严格按照《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和省市县低保办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农村低保对象“3+1”综合测评办法,严把救助对象入口关,扩大评议范围,实行救助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切实做到对象准确、程序严格、操作规范、管理精细、公开公正。同时,根据省市为民办实事任务,从2017年1月起,会宁县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上半年,为城市低保对象3500多户9500多人发放保障资金2200多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11.4万人发放保障资金9400多万元。

      各项救助温暖困难群众

      李银花,今年45岁,居住在会师镇广场社区。她既是城市低保户,也是残疾人家庭。李银花告诉记者,一家四口人依靠丈夫打工生活,大女儿在外地上大学,去年因做手术住院花费了七八万,小女儿是一级肢体语言残疾,常年依靠吃药治疗。

      目前,李银花一家四口享受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待遇,月保障金额1600元,全年享受残疾人水电暖补助资金12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1200元,2017年上半年政府给予临时性生活救助资金3000元,全年可享受各项救助资金总计24600元。

      “这些救助资金,可以给孩子买药,对孩子的身体恢复帮助很大。”李银花说。

      居住在会宁县翟家所镇翟所村西门社的魏娟琴,不但享受到了临时救助,还享受到了冬令春荒救助资金。

      魏娟琴说,她今年44岁,25岁那年骑自行车摔伤造成下肢瘫痪,丈夫2016年因肝硬化去世,现在享受农村一类低保,每个月可以领到584元低保补助资金。

      据介绍,根据魏娟琴的家庭情况和相关政策,2015年,魏娟琴还享受到了5000元的临时救助,2016年,魏娟琴又享受到了冬令春荒救助资金1000元,2017年申请的临时救助正在办理中。

      魏娟琴高兴地说:“政府的各项补助和爱心人士的捐助,让我不再为儿子上大学和家里买米面油的费用发愁了。”

      据了解,会宁县民政部门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明确救助对象、受理方式、审批程序、审批权限、救助方式,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2016年,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00多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540多户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990人次,共计590多万元。2017年上半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70多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580多户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220多人次,共计310多万元。

      福利院里的幸福生活

      小丽(化名)今年6岁,家住会宁县新庄塬镇,父母去世后,她成了孤儿。去年小丽住进了会宁县社会福利院,在福利院叔叔阿姨们的关心下,小丽进了幼儿园,开学后将成为一名小学生。

      “小丽是一名很听话、很懂事的孩子。”护理员董梅说,她每天负责接送小丽去幼儿园,在回福利院的路上,小丽总是拉着她的手,给她边跳边唱,表演在幼儿园学到的节目。

      国某今年15岁,是名弃婴,在福利院生活了15年,目前在会宁县某中学上学。国某告诉记者:“福利院的叔叔阿姨们对我很照顾,每天按时叫我起床上学,每天的早餐做得也不重复,并时时刻刻关心我的学习状况。”

      据会宁县社会福利院负责人介绍,会宁县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84年,挂会宁县社会福利院、会宁县中心敬老院、会宁县儿童福利院三块牌子。福利院主要承担集中供养无法定赡(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的任务,近年来逐步尝试开展自费代养老人业务。目前,福利院有58名孤儿,收住自费代养老人14人,特困供养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39人。全院按功能设置划分为儿童区、三无老人供养区、自费代养区,并设置了儿童食堂、老年人食堂、文化娱乐室、健身康复室、心理辅导室、幼儿园、医务室等,功能较为齐全。

      近日,记者走进会宁县低保办,看到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络绎不绝,办公人员面带微笑、耐心接待。

      “程序透明,办事快捷!办公区域摆放着办事指南,根据指南上的程序去办理真的很快。”居民刘军在咨询完低保方面的问题后高兴地说。据介绍,近年来,会宁县民政局在为民办实事、社会救助等民生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强化社会救助能力,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进一步提升了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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