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公益慈善|
  • 旅游指南|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农科讲坛|
  • 文化艺术|
  • 直播窗口
  • 公益慈善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公益慈善 >
  • 甘肃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18-09-30 09:02:41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马小苗

     

       原标题: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中报网9月30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甘肃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据悉,凡具有甘肃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甘肃)且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都可获得康复救助。

     

        按照国务院相关《意见》,我省《实施意见》细化了救助项目,并在执行国家原有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每年人均1.2万元康复训练经费的基础上,将救助标准提高至平均1.6万元。《实施意见》明确,康复救助内容包括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三项,其中,手术主要是为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辅助器具适配主要是为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助听器、人工耳蜗产品、假肢、矫形器、轮椅等辅助器具;康复训练主要是为残疾儿童提供视力矫治、听力言语训练、脑瘫综合康复训练、肢体矫治术后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及社会适应性训练等。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或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按有关规定可以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记者朱婕)

     

    责任编辑:紫娴

  • 关于我们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版权所有
  • 中国报道新闻社
  • 电子邮件:zgbdxws@126.com
  • 监督电话: 010-52872529
  • 法律专职律师:覃健
  • 主编:李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京ICP备15044995号
  • 公安部:京公安网安备:11011202001965号
  • 技术支持:兰州东方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