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公益慈善|
  • 旅游指南|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农科讲坛|
  • 文化艺术|
  • 直播窗口
  • 公益慈善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公益慈善 >
  • 甘肃省税务部门制定优惠措施支持“双创”发展

    发布时间:2019-08-12 08:28:00来源:新华网 编辑:白彩玲

     

         近日,甘肃省税务局印发《支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激发我省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措施》明确,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取消前置性审核事项,规范权力边界,转变办理方式,减少事项设定,精简办税手续,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间。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A、B级和M级的纳税人,领用不超过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即时办结。对设立市场主体信息实现一次采集、共同使用,纳税人首次办税时不再要求报送与办理业务无关的办税信息,力争2019年底前,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在2018年的基础上再减少四分之一。

       《措施》对国家允许和鼓励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尽可能地按照税收优惠种类提供个性化办税辅导,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配合科技主管部门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自行开发的计算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给予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措施》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项目管家”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对应各级政府列示重点项目,各级税务机关指定专人和团队,提供点对点、一对一、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助力重点项目加快推进。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 实习生杨珊)

     

    责任编辑:紫娴

  • 关于我们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版权所有
  • 中国报道新闻社
  • 电子邮件:zgbdxws@126.com
  • 监督电话: 010-52872529
  • 法律专职律师:覃健
  • 主编:李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京ICP备15044995号
  • 公安部:京公安网安备:11011202001965号
  • 技术支持:兰州东方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