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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县:女娶男嫁的康南婚俗

    发布时间:2019-03-15 09:28:00来源:遇见康县微信公众号 编辑:郭辉

     

         听到当地人诸如:“我们娘家三个兄弟都出嫁了”、“男人的娘家”、“男儿出嫁”的说法都会颇为诧异,可康南的许多地方沿袭的“女娶男嫁”的婚配制度已经历了许多个祖辈。是全国罕见的一种婚习民俗。

    迎娶新郎

         康县位于陇南东南部,嘉陵江支流西汉水之南,毗邻四川、陕西两省,为陕甘川“金三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气候温和,森林茂密,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人们向往永久安宁和平的地方。这里的“女娶男嫁”与南方的少数名族的“男嫁”风不同,大山深处居住的都是清一色的汉族,它是汉族的一种特别习俗。由女子来传递香火,延续血脉与我国和世界现行的婚姻制度不同。户口簿上的户主都是女人,家家“留女不留男”、男子被娶到女家之后,连姓带名都被重新改叫。顺理成章的将来的孩子也要跟女方姓,这样,一个家庭的香火就由女性延续下来了。

         女娶男嫁主要有两种形式:种是 “男到女家,更名入籍”。男方嫁到女方家后,切遵从 女方家族的习惯和规矩,按照女方家族的姓氏辈序改名换姓,和女方同样称呼族内成员。若双方发生矛盾需要离婚时,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的,“来是一人,去是一人”,男方不具有财产分配权;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财产男女双方各一半。另一种是“二门俱开,两来两去”。  婚后男女双方保留各自原有姓氏,男女都有继承双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和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婚后若生育两个子女,男女双方名下各一个,各自顶门立户。如果婚后男方进入女方家中定居时,男方带上原先属于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及财产,男方对这部分财产具有支配权,故名“带财入舍”  若离婚,  这部分财产归男方所有。

         康南山区的这种婚姻风俗到底是母系氏族公社婚姻制度的承袭,还是太平天国军队的遗产?很难让人说得清楚。当地的老人说过去家家户户只敬奉一种画像,但不是祖宗,亦非神灵,听说他姓洪。清文宗咸丰十一年(1861年)九月,太平军安庆保卫战失败后,天京失去了屏障,湘军直扑天京。为了挽救太平天国,英王陈玉成在庐州(今安徽合肥)派扶王陈得才、遵王赖文光、启王梁成富等西进,远征西北,以牵制清军,减轻对天京的压力。自此以后,太平军在转战陕、甘途中多次经陇南地区,同清军展开殊死斗争。当时清兵追剿很紧,太平军只好逃入山高沟深的秦巴山地。他们化整为零,纷纷以男嫁女家的方式改姓换名隐藏下来,在老百姓的掩护之下躲过了清军的灭绝性杀戮。他们的后人成为今天太平人的一部分。也有可能从此这种习俗就传下来了。随之传下来的男女平等、不信鬼神等等,都跟太平天国的主张一样。

         不管怎样,这样的婚俗因为有着消除性别比例失衡、提高人口素质方面、破除封建思想和顺畅农村基层政权运转等很多意想不到的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被当地人保留推广至今。

    责任编辑:紫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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