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公益慈善|
  • 旅游指南|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农科讲坛|
  • 西固文化馆|
  • 直播窗口
  • 全省要闻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全省要闻 >
  • 《甘肃省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18-02-07 08:05:12来源:兰州晚报 编辑:李向东

        原标题:《甘肃省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中报网2月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我省将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省政府近日印发《甘肃省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同时,我省还将建立健全矿业权人信用约束机制,设置违法“黑名单”。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加快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限制矿业权协议出让范围,合理调整矿业权审批权限,强化出让监管服务,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矿业权出让制度。进一步优化矿业权交易平台,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出让方式,积极推进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地质调查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支出。全面推进我省资源税改革,继续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落实取消或停征收费基金的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还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以企业公示、社会监督、政府抽查、行业自律为特点的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设置违法“黑名单”,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治理格局。 (记者方言)

     

    责任编辑:紫铃

  • 关于我们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版权所有
  • 中国报道新闻社
  • 电子邮件:zgbdxws@126.com
  • 监督电话: 010-52872529
  • 法律专职律师:覃健
  • 主编:李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京ICP备15044995号
  • 公安部:京公安网安备:11011202001965号
  • 技术支持:兰州东方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