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公益慈善|
  • 旅游指南|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农科讲坛|
  • 西固文化馆|
  • 直播窗口
  • 全省要闻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全省要闻 >
  • 甘肃省出台意见给婚嫁彩礼、礼金、酒宴“限高”

    发布时间:2018-09-15 00:10:39来源:兰州晚报 编辑:李向东

     

        原标题:我省出台《指导意见》,以县(市、区)为单元遏制高价彩礼

        要给婚嫁彩礼、礼金、酒宴“限高”

        中报网9月1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以县(市、区)为基本治理单元,结合当地实际,将婚嫁彩礼“限高”作为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紧盯高价彩礼问题突出的乡村和群体,明确规定县域内婚嫁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并逐步加严。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群众婚嫁观念明显转变,婚丧事新风尚基本形成,农村乡风文明明显提升。

        党员干部要为群众树立榜样,自觉抵制高价彩礼

        《指导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和医生、教师等财政供养人员等“关键少数”,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把执行相关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年度工作总结必须报告的事项。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要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陈规陋习,切实为群众树立榜样和标杆。

        禁止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等行为,更不能在婚丧事宜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

        依法打击职业婚介人员对高价彩礼推波助澜等行为

        《指导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方面的作用,形成“有人管事、按章理事、机制健全、服务规范”的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五老人员”等新乡贤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中的宣传劝导和教育监督作用,及时介入并制止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要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把反对高价彩礼、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行为等作为重要内容,对村内婚嫁彩礼、礼金、宴席等事宜制定严于本县(市、区)“限高”要求的具体量化标准,并严格执行,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要普遍推广“婚事简办承诺”“婚丧事宜公约”等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组织村民签订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增强道德约束力。

        此外,要加强职业婚姻介绍人员管理,促使他们成为婚嫁新风的倡导者、宣传者、推动者。要依法打击职业婚姻介绍人员对高价彩礼推波助澜、索要高额介绍佣金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紫娴

  • 关于我们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版权所有
  • 中国报道新闻社
  • 电子邮件:zgbdxws@126.com
  • 监督电话: 010-52872529
  • 法律专职律师:覃健
  • 主编:李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京ICP备15044995号
  • 公安部:京公安网安备:11011202001965号
  • 技术支持:兰州东方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