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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扶持发展“扶贫车间” 认定企业可获补助

    发布时间:2018-09-03 08:08:38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李向东

     

       原标题:甘肃大力扶持发展“扶贫车间” 认定企业可获得最高六十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中报网9月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有关意见,鼓励各地大力扶持发展“扶贫车间”,全省各类企业创办“扶贫车间”经过认定的,根据不同条件可获得2万元到6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3年全额贴息贷款、土地租金减免及用水用电补贴等多项政策支持。

     

        “扶贫车间”是指以扶贫为目的,设在乡、村的加工车间,以解决农户尤其是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问题。各类企业等经济组织创办的加工车间,符合吸纳甘肃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名及以上或占用工总数20%以上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条件,可以向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扶贫车间”认定申请。

     

        经过认定的“扶贫车间”将得到多种财政奖补支持。“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为“扶贫车间”的,按有关规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属于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用工总数20%以上、且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当年度给予每个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甘肃省还将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优先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3年,58个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3年全额贴息,非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2年全额贴息。

     

        根据扶持政策,“扶贫车间”在用地用房及用水用电方面也将得到有效保障。乡镇、村集体闲置土地可按有关规定划拨给“扶贫车间”无偿使用,“扶贫车间”租赁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租金减免政策。乡镇、村集体闲置房屋、厂房、废弃的学校校舍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提供给“扶贫车间”无偿使用,“扶贫车间”租赁集体房屋、厂房的也可享受租金减免。同时,我省要求相关部门帮助完善“扶贫车间”涉及的水、电等各项基础设施,各地还应结合实际给予相关补贴,切实降低“扶贫车间”的用水用电价格。(记者洪文泉 薛砚)

     

    责任编辑:紫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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