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公益慈善|
  • 旅游指南|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农科讲坛|
  • 西固文化馆|
  • 直播窗口
  • 市县热点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市县热点 >
  • 甘肃修订食品药品违法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5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4-04 19:41:46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李向东

        原标题:我省修订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中报网4月5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日前,省食药监局、省财政厅对2014年制定的《甘肃省食品药品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提高奖励额度,加大打击力度,每起案件最高奖励金额由以往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新修订的《办法》明确,举报奖励根据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最低奖励金额分别由500元、300元、100元提高为2000元、1000元、200元。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6%给予奖励,综合计算单笔奖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可按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

        《办法》重申,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不属于奖励范围。同时,《办法》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金的行为也进行了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紫娴

  • 关于我们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版权所有
  • 中国报道新闻社
  • 电子邮件:zgbdxws@126.com
  • 监督电话: 010-52872529
  • 法律专职律师:覃健
  • 主编:李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京ICP备15044995号
  • 公安部:京公安网安备:11011202001965号
  • 技术支持:兰州东方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