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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为医院和医生定规矩 11种行为碰不得 9种行为属违规

    发布时间:2019-08-24 08:30:00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白彩玲

     

            为强化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细化医疗机构及个人各项违规行为及问责办法。《办法》明确,医疗机构科室收取患者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入医疗机构财务等11种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对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构成违法的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行政机关查处。对于个人违规者,情节一般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医疗机构暂停医师6个月处方权;情节较重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执业活动,责令医疗机构暂停医师处方权;情节严重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违法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医院11种行为碰不得

      ●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收费中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无医嘱收费;

      ●医疗机构科室收取患者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入医疗机构财务

      ●不按相关规定收取药品费用及医疗服务收费;

      ●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将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可重复使用的医用耗材按一次性材料收费;

      ●政府办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对应实行零差率销售的药品违规进行加价销售;

      ●属于患者方自主选择的服务项目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私自收费,并造成不良影响;

      ●未履行患者就医主体身份必要审查义务或发现患者就医手续错误后不及时纠正;

      ●违法收取外聘专家会诊费;

      ●医疗机构给各科室、医务人员规定医疗收费创收任务。

      医生9种行为属违规

      ●医生存在无故脱岗,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

      ●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或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商品、药品、器械等谋取私利;

      ●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虚假检查报告的,伪造篡改销毁病历;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医疗文书书写有明显错误及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相关要求;

      ●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患者或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

      ●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违反规定滥开检查单或开单提成;

      ●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企业(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不法利益输送,其中包括:回扣、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其他财物,境内(外)旅游、变相旅游、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各种研讨会、培训会等。

     

    责任编辑:紫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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