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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报!永昌县法院一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2-02 11:32:47来源:爱永昌 编辑:周博

    近期,甘肃省法院发布了10起执行典型案例,永昌县法院执行庭典型案例《鹿某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上榜了。

    办案法官本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工作思路,既为被执行人解决了燃眉之急,同时又将申请人的损失降到最低,向被执行人传递司法人文关怀和温暖,体现了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务实作风。

    案情简介:2022年9月,王某在鹿某某处赊购一辆价值28000元摩托车,后因王某未给付欠款。鹿某某向永昌县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执行中,经线上线下查询,均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亦联系不到王某,特别是白天多次去王某家中查找本人无果,在一次夜间突击执行行动中,将王某拘传,了解到王某之前因给别人放羊购买摩托车,后失去放羊工作经济情况窘迫,并非恶意规避执行。如果王某有一份较稳定的工作,问题可迎刃而解。执行干警将王某目前生活状况和执行思路告知鹿某某。鹿某某表示理解,并将王某介绍到其亲戚开办的萤石矿场从事捡拾萤石工作,包食宿月工资5000元起,王某将一半工资用于支付鹿某某欠款,王某激动地表示法院人性化执行,在解决其债务的同时,也解决了其生活难题,案件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该案是执行法院贯彻能动司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践行“执源治理”的典型案例。通过释法析理,沟通协调,申请人主动利用自己身边的资源,给被执行人介绍工作,这份善举不仅化解了一场矛盾纠纷,也让他本人能够拿回属于自己的“原本看似无望”的欠款。双方友善、和谐的和解方式也成为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谐关系的典范。

    文章来源:永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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