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公益慈善|
  • 旅游指南|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农科讲坛|
  • 西固文化馆|
  • 直播窗口
  • 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最新动态 >
  • 2020年甘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发布时间:2020-10-21 07:27:27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张学森

           今天上午,记者从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暨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冯连宝说,对于按户籍、居住证、学籍等参保的参保人,各级财政部门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大病保险筹资按照每人每年90元标准实施,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政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以及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进谈判药品落地,进一步提升了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我省积极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据介绍,我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事前、事中管理,加快推进全省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试点,完善医保总额管理和重大疫情医保综合保障机制。同时,按照省级调整权限,落实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同时,同步完成对贫困群众的参保资助工作。推动市州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工作,减少群众“跑腿垫资”,方便群众看病报销。

      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在此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紫娴

  • 关于我们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版权所有
  • 中国报道新闻社
  • 电子邮件:zgbdxws@126.com
  • 监督电话: 010-52872529
  • 法律专职律师:覃健
  • 主编:李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京ICP备15044995号
  • 公安部:京公安网安备:11011202001965号
  • 技术支持:兰州东方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