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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奋进年·六十六】平川法院:诉前调解止纷争 能动司法化民忧
发布时间:2024-08-28 08:43:53来源:平川融媒 编辑:周琳

平川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诉调对接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的有效途径,以打造“多元化解+司法确认+速裁”品牌为抓手,全力构建“非诉挺前、应调尽调、诉讼兜底”的解纷新模式。

2023年10月,原告某热电公司与被告某生活服务公司签订《集中供热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热区域内换热站提供热源,合同对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向被告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供热义务,被告预付供热款1000万元。供热完成后,产生热费总额5700万元。因被告未按照约定给付原告供热款,原告与被告沟通后无法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由于案件标的额巨大,为能及时化解双方矛盾,确保企业利益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保护,案件被委派至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后,由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在法官的协助下为当事人分析合同条款,引导双方理解法律后果。在调解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被告认识到其违约责任,承诺支付剩余款项4700万元。经过反复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原告某热电公司专责王某:“我们两家企业是长期合作关系,对方欠我们供热费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无奈之下才到法院起诉。选择诉前调解方式最大的好处在于高效便捷、不用掏诉讼费,通过商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为我们双方企业提供了一个面对面交流的平台,这样的方式避免了烦琐的诉讼流程,更不会伤了两家企业的和气,从而影响后续合作,所以我觉得诉前调解是一个很好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

人民调解员王开慧:“商会调解委员会在工作过程中,致力于节省群众和企业维权成本,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结合案件调解,以纠纷案件本身为基础,将人民调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促进企业形成经营风险防范,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自2023年7月成立以来,接受人民法院案件委派220件,调解成功153件,成功率70%。结案标的6700万元,主动履行金额2200万元,涉及企业65家,节约诉讼费用50万元。”

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只是诉调对接工作部门联动、协同解纷的一个缩影。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共建诉调对接机制,在诉服中心挂牌设立了“平川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巾帼工作室”“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推行“多元化解+司法确认+速裁”工作机制,由司法局任命6名人民调解员,其中4名常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2023年底,协调成立“金融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选派退休资深法官入驻区综治中心,开展涉金融纠纷和物业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共调解物业、金融纠纷案件132件。

平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书记员黄乐琪:“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对该案件进行审查,对简单或数额较小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民事案件,通过调解平台移交给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调解员进行调解。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如果调解不成功,及时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王清红:“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案件650件,案件类型主要有民间借贷、借款合同、劳务合同等类型,人民调解具有便捷高效的解纷模式,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而且案件调解成功之后,法官将对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这种零成本化解矛盾的方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最近,水泉镇村民高某的一件揪心事在区人民法院水泉法庭人民调解员邵维刚的反复、耐心调解下成功解决。高某的揪心事源于一次家门口的务工。2023年2月,原告高某在被告张某某所承包的工地干活,约定每天工资200元,工程结束后被告张某某因资金问题不能结清工资,向原告高某出具欠条一张,后被告张某某一直不向原告高某支付劳务费,原告高某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推诿,后遂诉至区人民法院水泉法庭。

原告高某:“我在这儿打完工快一年了,工资一直没有得到支付,最后实在用钱没办法了,我就起诉到水泉法庭。经过邵维刚工作室的调解以后,我们双方达成协议,对方同意尽快支付。在调解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费用,我对工作室的调解很满意。”

高某劳务费纠纷案能够快速得到解决,得益于诉调对接工作向基层的延伸。平川区在建强区诉调对接中心的基础上,在区法院、共和法庭、水泉法庭分别建立三个诉调对接分中心,形成“一总三分”的全覆盖诉调对接工作格局,让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2023年至今,派驻法庭调解工作室共计调解案件562件,司法确认309件。

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在哪里。平川区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优势,能动履职尽责,化纠纷于源头、解纠纷于实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平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俊楷:“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积极加强与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力量,完善诉与非诉衔接渠道,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形成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诉源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