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公益慈善|
  • 旅游指南|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农科讲坛|
  • 文化艺术|
  • 直播窗口
  • 法制前沿
    当前位置:中国报道新闻网魅力甘肃 > 法制前沿 >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刘长江受审 被控受贿千万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发布时间:2017-08-01 09:44:46来源:西部商报 编辑:樊丽

          先后担任天水市武山县县长、张家川县委书记的刘长江,利用职务便利受贿千万,另有上千万元家庭财产无法说明来源。2017年7月28日,刘长江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出生于1964年的刘长江,2006年至2016年,在先后担任天水市武山县县长、张家川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孙某等27人现金、银行卡、支付的购房款和装修人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059万余元、欧元1万元、房产两套价值199万余元、黄金18000克、大众途观轿车一辆价值31.4万余元。

      经查证,刘长江的家庭从1983年至案发,最低消费支出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被告人刘长江能够说明来源的家庭财产为58万余元,理财产品及利息收入440万余元,受贿房产、轿车、存款、现金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290万余元,黄金18000克,欧元1万元,被告人刘长江对1942万余元人民币、750欧元、1200澳元、6万余元港币等无法说明来源。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长江在担任天水市武山县县长、张家川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刘长江对于起诉书指控的部分受贿事实予以否认,对于指控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刘长江认为,对合法财产的认定偏低,对合法收入的计算和认定是不准确的,他们家的钱全部存入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肯定有回报,他个人保守估计增值部分也在一千万元以上,此部分不应计入家庭财产来源不明部分。

  • 关于我们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 全省要闻
  • 州市新闻
  • 市县热点
  • 教科文卫
  • 法制前沿
  • 本网原创
  • 聚焦三农
  • 陇上骄子
  • 魅力乡村
  • 版权所有
  • 中国报道新闻社
  • 电子邮件:zgbdxws@126.com
  • 监督电话: 010-52872529
  • 法律专职律师:覃健
  • 主编:李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京ICP备15044995号
  • 公安部:京公安网安备:11011202001965号
  • 技术支持:兰州东方商易